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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填写说明

2010-10-15


本表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著作权人原始取得著作权,以及通过转让、继承或承受取得著作权的软件著作权人登记申请时填写。 
    1
、软件基本信息: 
   
软件名称
    a.
全称: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全称。软件名称应简短明确、针对性强,各种文件中的软件名称应填写一致。可参考软件行业协会发布的:品牌 + 产品用途与功能+“软件的命名规范;
    b.
简称(没有简称可以不填此栏)。对登记软件全称进行简化的名称。如:DOSWindowsWPS等;
    c.
分类号:在表中提供的原国家标准GB/T13702和国家标准GB/4754-2002中的代码确定的分类编号选择填写;
    d.
版本号: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版本号。
   
软件作品说明
   
选择申请软件是原创软件还是修改软件。申请软件属于在原有软件基础上形成的修改软件的,请填写修改软件作品说明,简短明确阐述该软件新增功能模块程序的第10100全部翻译文本等。对翻译或合成软件应对其取得著作权的材料及所编入的材料进行概括性描述。说明字数限于100字之内。若原有软件已经进行登记的,应注明原软件著作权登记号。
   
开发完成日期:选择填写软件开发者将该软件全部固定在某种物质载体上的日期。
   
发表状态:选择填写著作权人首次将该软件公之于众的日期。发表的方式包括:销售和向他人提供复制件,以及网上发布、产品发布、为销售目的的展示等。
    a.
软件已发表的,请选择已发表选项,并填写首次发表日期和首次发表地点所在的国家或城市;
    b.
软件未发表的,请选择未发表选项,并选择填写是否允许公众查阅该申请登记软件的鉴别材料。
   
开发方式:原始取得著作权的情况,选择填写表中提供的方式之一:
    a.
单独开发:指依靠自身的条件自行开发完成的软件;
    b.
合作开发:指两人或两人以上依据合作协议共同开发完成的软件
    
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证明申请人享有权利合作开发协议;
    c.
委托开发:指委托人与被委托人之间依据委托协议开发完成的软件
    
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证明申请人享有著作权的委托协议;
    d.
下达任务开发:指根据国家机关下达的项目任务书开发完成的软件
    
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证明申请人享有著作权的项目任务书
    2
、著作权人
    1
姓名或名称:选择填写著作权人的类别、证件类型和号码、国籍、所属省份城市和园区;
    2
)类别:其中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a.
著作权人是自然人的,应填写真实姓名,需要提交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
    b.
著作权人是法人的,应填写名称、类别、国籍、省份、城市和园区;
   
企业法人,指获得法人资格的企业。 需提交的文件为工商营业执照;
   
机关法人,指获得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需提交的文件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事业单位法人,指获得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需提交的文件为事业法人证书;
   
社会团体法人,指获得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需提交的文件为社团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c.
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指经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
   
法人的分支机构需提交的文件为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以及法人不主张著作权的证明。
    3
)证件类型
    4
)证件号码
    5
)国籍 省份/城市 园区
    3
、权利说明
   
权利取得方式:选择著作权人取得权利的方式,包括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
   
软件著作权是通过继受取得的,从下列方式之一中选择填写:
    a.
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为著作权转让合同;
    b.
继承,指根据继承法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著作权中财产权利,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是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有效遗嘱、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法院的法律文书;
    c.
承受:是指享有原著作权的企业被合并或分立,由合并或分立后其他企业享有著作权情况,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是企业变更证明及其他证明(合同、债权人会议决定和清算组织公告等);
   
该申请软件已作过著作权登记的,填写原登记号;原登记事项作过变更或补充登记的,填写变更或补充证明编号。
   
权利范围:选择著作权人享有权利的范围包括下述情况之一:
    a.
全部权利:指《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8条规定的所有权利,且没有任何限制;
    b.
部分权利:指《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8条规定的一项或者多项权利,并需要注明具体的权项。
    4
、软件鉴别材料
   
提供以下选择
   
一般交存:
   
源程序的连续的前30页和连续的后30页(前、后30页可以是自然排序,也可以
是自行定义;
   
提交一种文档的连续的前30页和连续的后30页,申请人可以选择提交一种以上的文档,每增加一种文档,缴纳80元的费用;
   
例外交存(专门的服务项目,另行收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
   
例外交存的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a.
提交源程序的前、后30页使用黑色宽斜线覆盖百分之五十(由登记机构实施);
    b.
提交源程序的前10页和任选连续的50页;
    c.
提交目标程序的前、后30页和源程序任选连续的20页(三种方式中选择其一);
   
注:源程序和文档应在页眉上标注相应的软件名称和版本号,右上角应标注页码,源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也30行。 
     5
、软件功能和技术特点
   
只供软件首次登记填写
    a.
硬件环境:指开发和运行登记软件的计算机硬件和专用设备;
    b.
软件环境: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