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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商标所有人已经死亡了将如何办理转让?

2012-01-05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继承人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继承移转手续,也可以本人直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办理。

经商标局核准后,发给《注册商标移转证明》,并予以公告。继承人继承原权利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后有义务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服务质量。

注册商标专用权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不能分割转移。因此,当继承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时,除继承人共有外,不能像有形财产中的实物、货币、股票一样分割继承。根据2001年修正后的《商标法》关于注册商标专用权共有的规定,多个继承人可以适用商标共有的规定。如果多个继承人不能协商一致共有商标的话,注册商标专用权可以由其中的某一继承人享有,在对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评估作价后以货币或者其他方式补偿其他继承人。

如果被继承人的商标专用权在他死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领遗赠的,应当如何处理呢?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47条规定,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该注册商标在法律规定时间内没有办理移转手续的,任何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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