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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商标使用不当

2011-11-28


商标使用不当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违反了商标法中有关义务性规定的情形。

商标使用不当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
(2)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质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3)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4)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5)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

使用注册商标,有前四种情形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出现最后一种情况的,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不同情况,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或者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图样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自行改变文字商标字体的;
2、自行改变拼音、英文商标大小写的;
3、自行改变文字、图案排列方式的;
4、自行添加符号的。